根據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做好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》(寶人社發[2023]3號)文件規定,現將申報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補貼對象
(一)就業困難人員:在鳳翔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托管檔案,持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(或《就業創業證》)且實現靈活就業或自主創業的經市、區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(即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“十類”人員)。
(二)高校畢業生:在鳳翔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托管檔案,持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(或《就業創業證》)的離校2年內實現靈活就業或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(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、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)。
二、補貼標準
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,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50%給予社會保險補貼(超過100%繳費的超出以上的繳費部分不予補貼)。
三、補貼期限
(一)就業困難人員:對首次享受社保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,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)。其中,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失敗時(達到退休年齡的除外),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滿或距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不足1年(含)的,可再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。
(二)高校畢業生: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。其中,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失敗時,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滿或距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不足1年(含)的,可再給予1年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。
四、資料申報
1.寶雞市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;
2.居民戶口本、身份證復印件;
3.現場核查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或《就業創業證》原件;
4.靈活就業證明表(由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出具)或自主創業證明材料;
5.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的畢業證書或學校開具的畢業生證明材料;
6.自主創業失敗人員應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注銷材料;
7.申請人社會保障卡(銀行卡)復印件及開戶行名稱。
五、補貼程序
社會保險補貼實行“先繳后補”的原則,符合條件的個人應在完成參保繳費后6個月內,向鳳翔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申請社會保險補貼(過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,責任由個人承擔)。符合申領社保補貼條件的人員,經過審核、公示后,將社會保險補貼發放至申報人社會保障卡。
辦理地點:鳳翔區市民中心一樓大廳
聯系人:齊女士 0917-7211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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